主稅為停業稅,其他的還包括城市建立維護稅、教育費附加、教育費附加、價錢調控基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等。停業稅的計算比擬復雜,詳細狀況如下:
1、 勞動派遣公司出應列出四個明細:勞務工工資、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派遣效勞費。按財稅[2003]16號文規則,工資、社保和公積金屬于代收代付項目,派遣公司能夠在計算停業稅時扣除,即只要勞務派遣效勞費須交納停業稅。
2、 勞務派遣停業稅稅率為5%,另按《城市維護建立稅暫行條例》和《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則》請求,須以停業稅稅額為基數,分別征收7%的城建稅、3%的教育費附加以及1%的教育附加。
根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停業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征稅人的停業額為征稅人提供給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五)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則的其他情形。
2、《中華人民共和國停業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
勞務派遣企業(勞務公司)向用工單位提供勞動力,獲得的管理費收入,依照效勞業稅目交納停業稅,征稅地點為勞務派遣企業(勞務公司)機構所在地。
3、 《財政部、國度稅務總局關于停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16號
三、關于停業額問題(十二)勞務公司承受用工單位的拜托,為其布置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停業額。
依據
正確做法:
1、能夠停止收款。內容應分為2個局部:
局部是效勞費(即某勞務派遣公司效勞于A公司,A公司給予某勞務派遣公司的報酬);第二局部是代理費或稱勞務費用(這一局部是代收代繳、或代收代付性質的,能夠在停業全款中停止稅前減除的,包括代收的社保、工資、公積金等)。
2、會計處置:收到A公司付給勞務費時,全額確認收入。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保等費用時,計入停業本錢,同時并要代扣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